若购
买房产支付了首付款项却未签署
买卖合同,此时仍可选择提出
退房申请并取消相关交易。
首先,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到退房
退款的共识;
其次,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退出条款,待条件成就时便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执行相关退房操作;
最后,若未能达成协议,亦可参照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向对方法律程序解除
购房合同,实现
购房者的退房需求,同时卖方也应启动退款流程,肇事违约方则需承担起
违约责任和
赔偿损失。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