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此类现象时,建议您直接联系开发企业进行处理。若房屋的整体质量问题已经对正常居住产生了显著影响,那么您作为买方有权请求解除这份
购房协议并索要相应的损失
赔偿;然而,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尚未严重到影响日常生活的程度,那么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倘若开发企业拒绝对相关问题进行修复,亦或是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进行修补,那么您作为
消费者便有权利亲自或交托他人代为修复相关瑕疵,所涉及到的修缮费用以及在此期间额外产生的各类
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企业负责承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
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