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
逾期履行其义务,应依照双方所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对买方予以相应的
赔偿。关于
违约赔偿方面,实际操作过程中
当事人可根据需自行协商,在合同内明确具体的
违约金数目或
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假如尚未对此类条款做出详细约定,违约金数额和损害赔偿额则应依据如下标准来进行确定:
拖欠付款的部分,以未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为基数,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出
逾期贷款所收取的利息额度;如果是由于
逾期交付出售的房产,那就直接参照自逾期开始之日起,所有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是由具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相同地段、同等类型房屋在租金上的平均标准来确
定损耗额。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