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买卖产生的
纠纷,可向房屋实际所在地的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在正式提
起诉讼之前,需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查实并核实双方
当事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文件,如相关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卖方夫妇之间的
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托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对于企业主体方面亦可要求出示企业信息查询单予以明确;
2、携带完整的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待出售房产的
产权证书、以及相关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3、备齐其他相关
证据资料。对此,
立案庭将会对发起的诉讼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立案之后,立案庭会出具缴费通知单,根据该通知上所示金额缴纳
诉讼费用,随后持银行开具的缴费凭证前往法院财务部更换诉讼费用收据,最终将此收据递交给立案窗口,至此整个立案过程宣告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
主要证据是
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
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
行为能力人未经
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
归责于本人或者其
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
传票传唤,
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