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若存在质量瑕疵情况,您可采取下列几种途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以直接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并寻求妥协谈判的方法来维权。
其次,
消费者协会也是您的一个有效选择,在协商调解失败的情况下,由该机构介入能够为您提供更多支持。再者,当涉及到
房屋质量问题时,建设部门是主要的管理机关;然而,就合同相关事宜,您也可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
递交申诉。此外,根据书面协议所规定的条款,您还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仲裁以求公正裁决。
最后,以上四种方式都未能解决争议
纠纷的话,您作为
当事人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程序。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