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地产争议
纠纷方面,我们有多种有效的方法可供选择,如友好协商、调解、
仲裁、
行政程序以及
司法诉讼等手段,以期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对于那些不愿意进行和解或调解的
当事人来说,他们可以依据先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以便寻求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
然而,如果双方并未签订过任何仲裁协议或者该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他们就只能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