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网
签合同的三份文本往往分别由以下三个关联方持留:
首先是买方,作为买卖双方中的一员,买方有必要持有一份网签合同,以此作为购
买房产的关键法律凭证,进而
保证合同条款的精确性及全面性;
其次是卖方(包括开发商或者业主),卖方亦需保管一份网签合同,用以证明交易已经顺利完成并且可为后续的各项手续办理提供依据,比如房产所有权转让等事务;
最后,如涉及到通过银行借贷买房的情况时,银行方面会要求保留一份网签合同,以之作为贷款审核以及发放资金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依照地方性
法规的具体要求,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一份合同进行备案与登记。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