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采矿权申请人在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获得采矿许可之后,方能办理相应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而若是依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标准之外的范围进行建设活动的采矿用地,则须办理适用的用地预选手续。倘若项目已经顺利完工,那么便无需再进行节约用地评价工作,对于由省级政府审批通过的用地,也可以免去用地预选环节,但是在此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
听证会的召开、规划实施影响评估等事宜进行详尽阐述,同时还需明确各功能区的建设内容、用地规模、土地面积等具体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
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
违法所得,可以并
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对
直接责任人追究
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