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放弃继承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附加条件

关于法定继承放弃继承所附带之条件如下:
首先是时间条件,该条件明确指出,当发生继承事件时,必须在继承行为发生之后并进行遗产分配之前,放弃继承的声明方才有效;
其次是形式要求,这种情况下,放弃继承的决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出来;接下来是主体规定,法定继承人拥有独自做出是否行使继承权的权利;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条件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前隐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咐档受遗赠。
最新修订:2024-07-1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