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一房二卖”行为所应承受的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如下:对于属合法有效合同范畴的买受方,有权依据
法规条款,向出卖方提出履约要求,包括交付相应房产等方面;而针对效力可能有争议的
买卖合同,即所谓
可撤销合同以及
无效合同,自知晓之日起一年之内,买受方可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同时要求出卖方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
经营范围订立的
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
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