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尽管身为母亲并无职业,然而仍有充足的养育资源,那么年仅两岁以下的儿童将有可能被裁定由母亲负责
抚养。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首先,如果子女尚不足两周岁,则应由其母亲亲自承担抚养责任;
其次,对于已超过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共同决定谁来担任抚养人的角色;
再次,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对
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最终决定权则交付于法官依法判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当子女年满八岁时,其真实意愿将受到法律保护和充分尊重。也就是说,无论在
离婚前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进行直接抚养,亦或是由父母两人
共同抚养,他们与生俱来的身份——父母的子女,这一点都不会因此而改变或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