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内之相关条款,原告方有权提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执行前保全乃至
强制执行等请求。无论在保全环节抑或执行阶段,涉及到的微信账户或者支付宝款项都有可能被予以冻结。于此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包括支付宝和微信在内的一切电子支付工具均需要与资金紧密关联的银行卡相绑定。当用户进入黑名单之际,多数情况下其所持有的银行卡会遭致冻结,进而导致包括支付宝及微信在内的各类电子支付手段无法正常使用。当然,如果该用户在绑定银行卡时未被列入黑名单,那么他们的电子支付工作便能得以正常开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
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