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缓刑并不要求进行社会调查。
然而,仅限于那些因被判决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而构成
犯罪的人士,这些条件还需与
犯罪行为情节偏轻且具有悔过之意、不再存在再次犯罪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恶劣影响相吻合,如此方可由法庭作出缓刑宣告。
此外,对于不满18岁、孕妇及已达75岁以上的人群,亦应予以缓刑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