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与出借
枪支罪,即依据法令领有枪械的个体及机构在违背枪支
管制法规的情况下,非法向他人或者其它机构出租、出借其合法持有的枪支,或者因这种出租、出借活动导致恶劣影响的事件。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非法出租与出借枪支罪的
定罪量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应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出租和出借枪支罪的
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通常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者,则可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