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寓式住宅通常可供租赁以用作办公场所使用,然而若有意愿出租此类住宅进行商业运营,必须遵循相关法定手续令其从居住性房产转为经营性用途之用房。
在启动此程序之前,需征得所有具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公寓业主的一致批准才可进行。
反之,若未经上述所有业主的完全同意,或者更改行为未能满足合法合规要求,那么,将公寓住宅用于商业出租将被视为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