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处置了双方共有的房产,那么其配偶有权寻求法律援助,请求法院对于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如果夫妻选择在
离婚之时分割
共有财产,此方还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提出请求,要求对擅自处置房产的一方予以相应惩罚,如减少或取消其应得份额。
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任存在上述
违法行为,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争议
诉讼,并请求再次对夫妻二人曾经拥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