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卖方有义务按照该商品真实交易金额的5%计算出违约款,最小值为一元,最大值为三十元。
亦可尝试与卖方磋商,寻求合理的
赔偿金支付方案。
如果本次交易是通过互联网上的信息数据签订,且其合同的标的物是交付实体商品并使用快递运送的话,此时的接收方签署确认的日期将被认定为物品的交付日期。
若合约的标的是提供服务,那么生成的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上标注的时间则被视为提供服务的起始日期。
如上述凭证未标明日期或标注的日期与实际提供服务的日期不符,要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日期为准。
当
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涉及到消费者权益的
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一)与在事实基础上可达成共识的经营者直接谈判和解;
(二)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存在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工作;
(三)向对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四)按照先前与经营者已经达成的
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仲裁处理;
(五)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
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