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的
处罚标准如下所示:
若情节较轻,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
而当
情节严重时,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及附加罚款。
另外,若涉及
单位犯罪,相关单位将受到罚金的惩罚,并且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与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需要接受上文所提到的
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唯有情节严重方可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具体含义包括:
(1)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各自或合计数量达至一吨以上但不满五吨;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各自或合计数量达至五吨以上但不
满二十五吨;
(3)未获得许可,擅自走私国家明文规定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各自或合计数量达至二十吨以上但不满一百吨;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导致重大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一旦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者,政府部门应立即展开有效的
立案侦查工作。《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