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拆迁者可积极搜集与此次违规拆迁有关的证据,然后前往警察局进行报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挖掘征收方在程序操作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行为,从而争取尽可能多的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上的优势地位。
同时,我们还建议您提请行政诉讼,以此来全力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应对被征收者予以充分的补偿。
既然我们已经依法获得了补偿,就应该严格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所确定的搬迁期限履行搬迁义务,确保整个拆迁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如果在此过程中遇到强制停水停电的情况,作为当事人,我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以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果您对于行政拘留、暂时扣留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物品、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感到不满;
倘若您反对行政机关限制您的人身自由或是对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强制执行;
或者当您申请行政许可时,行政机关未予受理或者在法定期间内未能回应,亦或者是对行政机关所做的关于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漠、滩涂、海洋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有异议时,均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实现维权主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