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因未减速而导致交通意外的情况下,若同行人员并无其他任何违反交规之不良行为,则应认定未减速一方为事故责任主体。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依照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与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