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住宅小区的70年产权仅限于土地使用权限,而关于房屋的使用权则具有永久性质。在土地使用权期满之际,可依据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自动续期,但仍需支付相应的续期费用。然而,对于房屋所有权(即广义上的“房地产权”)这一权益来说,它是永恒的且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房产未遭受彻底的毁灭或损毁,依附其之上的权利便能长久地保持下去。《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