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以及教育的法定责任。
即便父母未与子女同住,他们仍然需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途径来承担其抚养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双方已经选择分居,也不能免除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责任,故意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假如在分居阶段某一方拒绝支付孩子应得的抚养费,那么在家长们进行充分沟通无效之后,孩子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法庭提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