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当事人与他人之间因产品所引发的责任纠纷,无疑地归类于侵权纠纷的范畴之内。
从整体上来说,这类产品责任纠纷往往被视为对财产权益造成的侵权行为。
然而,如果该产品责任使得受害者遭受了身体方面的伤害,那么就可以将其视作是一种侵犯人身的侵权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人身权利同样受到了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