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2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乘坐摩托车,而对于16周岁以下的少年来说,则不得涉足电动自行车的驾驭领域。
众所周知,摩托车作为一种防护设备相对薄弱且稳定性欠佳,同时运行时速较快的交通工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一旦遭遇交通意外,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往往十分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地方政府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针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施以相应的罚款及教育处理措施,费用范围大约为20至50元人民币之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
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