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不幸拖欠了应缴纳的税款以后,如若您选择通过转移或隐藏财产等方式来逃避税务部门对您追缴的责任的话,导致税务部门无法对您追回近10,000元的税款时,那么您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那些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以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的目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