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公章的基本差异性,具体可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合同专用章专为规范签订各类合同所使用;
其次,而公章则是代表着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之合法地位以及明确其组织身份的重要印鉴,通常具备更为广泛且深远的法律效力。
在实际签署合同时,一般情况下,当所有合同当事人均已加盖公章之后,该份合同即宣告正式生效并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