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网络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不能保证能够追回损失,其结果将取决于案件能否顺利侦破以及涉案赃款是否已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殆尽。
若案件久未侦破或赃款早已被罪犯全数消耗完毕,那么被骗款项便无法追回;
然而,如若案件得以侦破,同时赃款尚遗留部分,那么被骗款项有望被成功追回,待警方追缴归还后,受害人可获得相应赔偿。
因此,当您不幸遭受网络诈骗时,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最大程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