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可采取电子版形式,但必须取得相关当事人之签署确认。
这是当个人与单位在负债或是物资短缺之时向相关部门或个人所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凭证性文书。
只需保证当事人在签署欠条时满足下列条件,则通常情况下该欠条皆为合法且具效力:
1、签署欠条的当事人具备与其对应的法律行为能力;
2、此种行为乃其内心真意的体现;
3、既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条例,亦无需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