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亡,并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乃至全责者,将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交通肇事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可视为“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1)在事故中致使两人以上的人员死亡,或致五人以上重伤且承担了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2)在事故中致使六人死亡,且需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3)造成了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并且应由其个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支付高达六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