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承包运营关系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承包方需为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则其应依法向事故中的受害方进行赔偿;
同时,如果车辆遭受了损害,承包方亦须依照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鉴于发包方作为机动车运行的主导者或者享有运行利益的所有者,其有权作为共同被告参与到诉讼程序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