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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贪污罪的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5-23 12:35:10 已帮助27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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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关于贪污罪主体资格的法律界定如下:
该罪行的归责主体具有特定性,必须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构内部从事公务活动的从业者。
凡犯有此类罪行且贪污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事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相应罚金
若贪污金额巨大或是存在更为严重的情节,则需接受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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