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五年拘役并得以避免进一步追诉。
拘役作为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执行期限通常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告人所犯罪行所适用的罪名法定最高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当该期限达到满五年后,即应基于法律程序对此类案件失去追诉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关刑事案件已经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被告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则不受上述五年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