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活动的明确定义在于:
它是由组织者或经营者发起的一种活动,其目的是发展更多的人员参与其中,这些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他人并根据他们所发展的人数或销售业绩获取相应的收入,也可以基于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取加入这项活动的资格,从而获得不法的经济利益。
这种活动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还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