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权拒绝土地流转。
承包权归承包人所有,其可自行决定土地流转事宜,发包人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强行收回欠款。
若有强迫行为,所达成之转让将无效,造成承包人损失者应负相应责任。
在承包期限内,发包人亦不可单方面解约,不得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等手段逼迫承包人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口粮田、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再招标承包,更不得收回欠款超出最高额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