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从合同与其主合同密切关联并受其约束。
若主合同合法有效,并且没有被法律认定存在任何失效或者不合理的条款,那么即使未签订独立生效的从合同,此类从合同仍将被视为有效。
所谓“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合约制定过程中,主体合同的订立是其他所有相关合同成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因此,从合同本质上讲是非独立性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合同的有效性,是一种具有附属或者依附性质的合同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