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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时间

该如何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时间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5-21 14:30:03 已帮助17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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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时间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之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得以书面形式进行债务催收,如此则自宽限期起或债务催收之日起,诉讼时效将得以重新计算。
除此之外,当事人亦有权采用重签借款协议或修改还款期限等方式,使债务人明确表达其对该项债权的认可,从而实现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行为均被视为同意履行相应义务。
在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亦可得到重新计算。
此外,当事人还可要求债务人寻找担保人作为担保,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若逾期未偿,则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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