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即使合同主体存在差异也并不妨碍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只要合同各方能够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共识,便可进行相应的补充性约定。
在此情形下,补充协议将与原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被视为整个合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所规定的事项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应视作对原合同的修订。
自补充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其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成为各方必须遵守的准则。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