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024-05-20 14:00:04 已帮助201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借贷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承担期限之长短需依据所提供的担保种类而定:
若为抵押担保方式,则担保责任的时限将在主债权有效期间内得到涵盖;
如若选择了保证担保的模式,那么其担责时间的范围就需依照债权人与其之间的约定日期来进行界定;
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则担保责任的担当期限即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