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案件,其诉讼期限应设定为三年。
此类案件系属民事纠纷范畴,应遵循民事诉讼法中的时效制度。
依据该法规,普通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一般设定为三年,自当事方意识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害的那一刻起开始计时。
若受害人对侵权行为人提出了维权请求,那么时效期限将从受害人最后一次提出维权请求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