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之间所产生的争议属于借款合同纠纷范畴。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重点讨论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如果您与对方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当还款日期届满之后,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对方尽快归还欠款。
其次,鉴于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之下的逾期现象频发,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您不仅有权要求对方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时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再次,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性质,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它属于实践性合同,这意味着借款合同自出借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时起正式生效。
最后,对于出借方而言,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仍拒绝返还借款,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诉求,但是在此之前,您必须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款的合意,这可以通过借款协议、借据以及收款凭证等方式进行证明;
第二,证明您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了对方,这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证明。
如果您能够成功收集到以上相关证据,并且在与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前往对方户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的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从2016年4月20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