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主要是基于孩子当下实际所需的开支;
同时兼顾支付方的财务能力以及所在城市的平均生活水准。
然而,由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往往会对居民生活水平产生影响,再加上支付方的薪资待遇亦有可能发生变动,因此即便已经明确了抚养费用的金额,子女仍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先设定的金额范围内的适当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