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刑的法律规定如下:
宣告缓刑时,需要依据具体犯罪情节,通过立法程序,同时对犯罪分子设置限制条件,即在缓刑考察期限内不得进行特定事项,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不得涉足特定区域与场所,与特定人员的接触亦需遵守相应规定。
缓刑,是刑法中关于刑罚暂时不予执行的简称,意为对于已经触犯刑法并且经过司法程序认定构成犯罪的行为者,先宣告其定罪并处以刑罚,但暂时不上诉或执行判决所判定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