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问题,我想表明一下通常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一般而言,合同的解约时效为三年。
而在实践过程中,每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都会明确指出异议期限,以便于另一方能够在此期间内行使权利并提出自己的主张。
如果您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接到了这样的通知书,那么请务必在异议期限结束之前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您收到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未明确告知异议期限,那么您需要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可能会面临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风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