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所谓的“强制执行”,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具体而言,如果您与对方在拆迁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完成协议签署,那么您完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乃是房屋拆迁双方之间的法律契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协议关系的建立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若仅有单方面的意愿,则协议关系将无法成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