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涉及到伤残等级评估的情况下,车祸所产生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以下几方面: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针对受害者死亡所产生的赔偿金、残疾人赔偿金、因残疾而需要使用的辅助器具的费用、后续的康复疗程费用、为处理丧事所需的丧葬相关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住宿费用、法医鉴定费用、交通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财产损失等共计16个项目。
其中,医疗费用将根据医院对于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受伤害进行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来计算,并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作为支付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