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购买过程中,即使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只要车辆实际上已完成所有权转让,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原来的车主将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相反地,应当由实际持有和掌控车辆的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当事双方通过买卖或其他方式完成了机动车的转让并实际交付,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进行机动车登记,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并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机动车的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