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其工龄购买的房产均不应被视为其个人财产,而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利用工龄购买的房屋自然地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得之财产,皆属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利用工龄购买房屋实际上也是国家对广大职工购房提供的一种具有政策性意义的补贴措施。
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那么它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若不幸面临离婚的情况,双方应对该套房屋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利,并将依据一定的比例对房屋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