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可于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办理,然而所签订之离婚协议须由夫妇双方共同起草制定,在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必须携备已经拟定妥当之离婚协议以备查验;
若夫妇双方对于离婚协议所应包括的具体条款与条件均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亦可选用民政局提供的标准离婚协议范本进行填写,随后即可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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