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将婚前财产——房子给予孩子之后,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孩子尚未年满八周岁,便不能够独立地进行房屋买卖交易,这主要是由于他们尚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阶段。
在此情况下,任何与此有关的法律行为都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为之代为处理。
当然,如果您的孩子已经超过了八周岁但仍然属于未成年人范畴,那么他进行房屋买卖活动时也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或者事后对其行为予以认可。
然而,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成年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就可以自由地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