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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

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17 14:00:07 已帮助17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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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
在某些情况下,要约会失去其法律效力,亦即丧失约束力,无论是发出要约的当事人还是接收要约的另一方都将不受其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导致要约失效:
首先是当要约被明确拒绝时;
其次是当要约因违反了法律法规而被依法撤回或撤销时;
第三个情形是,如果在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并且这个期限已过,但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并没有给出回应或者做出承诺;
最后一个可能的情形则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对于要约的具体内容做了实质性的更改和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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